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公告

时间:2021-08-13 阅读:214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东莞 高校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是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为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6名编外教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为学校高质量办学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2个岗位,共招聘教师6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经考核录用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根据岗位、工作量及教学业绩而定。

四、招聘程序

(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转载。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一般要求在 40 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结束,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三)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以下四类: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或承诺拟聘后可按毕业生身份(持符合要求的报到证)入职,否则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1《岗位表》);

②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④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数学或物理的岗位。

(2)职称与专业相符

①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

②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

(3)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五)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生活照、《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发到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邮箱:52798529@***。文件名请按“岗位+姓名”格式注明(温馨提醒:文件大小不要超过20M,超大文件7天后失效)。(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8日

(六)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2021年8月19日前,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视频考核环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考试

采取视频考核+面试+试讲方式进行。

1.视频考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教学视频,具体要求如下:(1)视频时长在5分钟内,内容为自选应聘学科课程,拟

定教学对象为中职学生,围绕某一个知识点进行讲解。

(2)视频需呈现应聘教师全过程教态与语言表达,但严禁透露个人信息(如姓名、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

(3)视频格式为:MP4,AVI或MPEG,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4)视频考核环节总分100分,其中教学设计占70分(含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解析等),教学过程占30分(含教学仪态、信息技术能力、教学结构等)。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教学视频进行评分,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入视频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进入视频考核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教学视频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评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公布,并以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2.面试

面试的主要方式为答辩。时间安排在8月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面试(5分钟)——面试结束。

3.试讲

(1)试讲的方式主要是片段教学。时间安排在8月21-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试讲内容由选手在现场随机抽取,试讲时间10分钟。具体的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抽题——考生佩戴号码牌进行试讲——试讲结束。

4.成绩

考生成绩由“面试+试讲”两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不达8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面试×30%+试讲×70%。

5.其他说明

(1)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3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试讲环节),不达1:3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成绩在本节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视为送达。

(2)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算入总分。试讲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试讲比例,试讲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试讲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成绩在本节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视为送达。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录用者。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试讲、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排名,如出现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都相同的,则再次抽题进行考试。

(八)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提出,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十一)结果备案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查询。

(三)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五)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方式和时间进行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咨询电话:0769-22682029;0769-22682091;

联系人:黄老师、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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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doc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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